来源:磐安政府网
清顺治四年(1647),大盘山区暴发了“反清复明”为宗旨的白头军起义。号称义军“三十万”,造成“东南大震”的形势。翌年,清廷一面派重兵镇压,进行血腥屠杀;一面划东阳、永康、缙云、仙居四县交界的大盘山区拟设县治,称“四平县”。编制《十户册》,肃清“盗匪”。康熙初年,白头军被镇压后撤县。光绪十一年(1885)又因“盗贼啸聚”设永仙县丞署,还移金华协都司(亦称八堡山巡防都司)于此。民国初年撤销。民国24年(1935)8月,国民党浙江省政府划永康、东阳、缙云、仙居、天台五县之边缘山区,设“大盘山绥靖区”,俗称“五平县”。
民国28年(1939),浙江省长黄绍竑等为了在磐安山区建立“持久抗战根据地”,计划“今后吾浙东抗战军事扩大,则全省之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一切重要机构,将以大盘山为一安布生息之区。保卫大浙江,收复大浙江,其军事政治惟大盘山区域为前方与后方之惟一重要性”。因而撤销“大盘山绥靖区”,改设县治。重新划缙云之双峰、金峰、润川、龙门、湖中5乡,永康之盘峰、五美、翠峰3乡,天台之飞山乡,东阳之33、36、32(部分)28、29、30等都乡为县境,总面积1162.27平方千米。县名初拟仍以大盘山命名,为盘山县。上报后,国民党重庆当局以为,在辽宁省营口市北的辽河平原上已有一个盘山县,不宜重复。将设县报告退回浙江省政府重新拟名。浙江省黄绍竑、阮毅成等,根据荀况《荀子?富国》中“则国安于盘石”之句“盘”者通“磐”,“盘石”即“磐石”,比喻牢固不可摧毁之意,取“磐石之安”义而命名磐安。上报后获得批准。磐安县在抗战烽火中的1939年7月1日诞生,驻地大盘。
1949年10月30日解放,建立磐安县人民政府,县城从大盘迁至安文镇。1958年在“大跃进”中撤销磐安县,全境并入东阳,历时25年。由于磐安山区与东阳自然条件的差异,再加上长期以来“左”的影响很深,山区优势得不到发挥,山林遭到严重破坏,经济下滑,人民生活水平下降。198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,恢复磐安县。
磐安350年来,经历了四平县、县丞署(协都司)、 绥靖区(五平县)、磐安县、撤销磐安县、复建磐安县等历史沿革。